| 遵义市2018年1月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条件公示公告 (2018年第1号) |
| 发表时间: 2018年01月23日 来源: 住房保障 |
根据《遵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规定》和新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条件复核结果,现将2018年1月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条件公示如下: 一、凡具备以下条件的我市中心城区城镇低收入家庭,均可申购壹套经济适用住房。 二、申购条件: 1、户籍在遵义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常住居民家庭(含在我市中心城区连续务工2年以上的农民工家庭和外来务工家庭)。 2、收入标准:我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申购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800元,单身人员月收入低于2700元。 3、住房标准:无房户、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(含20平方米)的住房困难户家庭。 三、公示时间:2018年1月23日-2018年2月6日 四、申购家庭条件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,如有不实,请知情者在公示期内采用书面和电话方式进行举报,经核实举报属实的取消其申购资格。对无举报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,予以审批通过确认其资格。 五、举报受理地址: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楼8楼810室,投诉电话:28217076 、28217055。
特此公告
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月23日
注:申购家庭公示名单详情请登录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://zjj.zunyi.gov.cn进行查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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